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使广大职工和社会各方面都积极参与这项改革。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已经充分考虑了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问题,该决定对于如何建立已经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决定》的要求,建立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本人不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该退休人员退休前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照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该单位缴纳的保险费总数中按规定比例解决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的资金注入。
国务院的上述决定还强调了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具体而言,就是计人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资金数额的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计人医保个人账户的水平。
总而言之,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无论是建立个人账户的费用.还是需要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都由单位缴费解决,也就是由每个在职职工分担,退休人员是不必承担这些费用的。
此外,依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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