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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发生变更,但劳动者工作场所、工作岗位未变化,应如何计算工作年限?本案中,乙公司成立之初与甲公司在同一工作场所,乙公司的人员、机械设备、办公场所等全部沿用甲公司,完全符合“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停工留薪期届满后未到单位工作,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为劳动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其向有关部门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费用,其有证据证明工伤保险待遇仍然降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差额损失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试用期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否支付双倍工资?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故劳动者是否在试用期内不影响其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成立。用人单位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二倍工资支付的目的是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作出的惩罚性赔偿,以督促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适用该规定时应考虑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是否遵守诚信原则,赔偿的受益人是否为善意的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外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通过劳务公司招用网约配送员,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某货运代理公司根据单方制定的服务费结算办法向何某按月结算服务费,双方之间存在明显的经济从属性。何某虽以平台名义从事配送任务,但某货运代理公司将其纳入站点的配送组织体系进行管理,双方之间存在较强的组织从属性。综上,某货运代理公司对何某进行了较强程度的劳动管理,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某科技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未明确规定员工因工出差返回当日是否应返回公司。员工出差在外应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及出行方式,在符合公司报销制度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回程时间。某科技公司机械认定徐某应返程的时间与客观实际不符;员工在外出差多日,返回当日直接回家不回公司亦符合人性化管理,实为用人单位的默许行为;特别是某科技公司在徐某多次出差并被审批通过情形下,事后再认定为旷工,存在不妥。据此,法院认定,某科技公司解除与徐某间劳动合同依据不足,应支付赔偿金。
苏州某电器公司涉劳动争议系列纠纷执行案
如何区分自然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务承包合同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未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的,双方构成劳务关系。
女律师50岁可以退休吗?王某认为,其岗位虽为律师,但身份是工人,且王某单位也认可王某的工人身份即普通劳动者,其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市人社局无权认定王某的工作岗位是否为技术岗,且市人社局依据的苏劳社险[2007]24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违反上位法,不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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