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异地就医吗
情景再现
林玲是南方人,在沈阳读的大学,毕业后在沈阳顺利地找到了一家进出口企业做销售的工作自从在沈阳工作后,由于路途遥远,平时自己工作也很忙,林玲每年只有过年才能回家马上又要过春节了,林玲提前两个月就已经订好了机票,买好了给爸妈的礼物,就盼着能早日回家转眼间,就到了春节假期,林玲兴奋地搭乘飞机到了家,但由于寒潮来临再加回到南方不适应,林玲很快就感冒了,只好到医院就医,整个假期都处于身体不舒服的状态后来回到公司后,林玲带着自己在老家医院的发票到单位所在地的职工医疗保险结算部门报销,然而让林玲没想到的是,工作人员竟然告诉她由于是异地就医不予报销那么,异地看病可不可以从医疗保险中报销呢?
依法解答
针对实践中经常出现的异地就医报销难的问题,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该条中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已经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实现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可以解除异地就医无法结算的难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之举,能很好地适应我国区域之间人口流动非常频繁的社会现象具体到本案,林玲在老家医院看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其工作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结算部门应当给予报销。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总结提示
允许医保异地结算,是对医保定点管理进行的变通乃至变革,有助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难题,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对构建和谐社会非常有利各医保结算部门应当严格贯彻落实这项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就应当依法办理报销手续,不得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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