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医保报销后,剩下的医疗费用家庭和个人仍无力承担时,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吗
情景再现
赵某家夫妇二人膝下无子女,只有二人相互依靠着生活了几十年 随着年纪增长,二人身体状况已大不如前。赵某夫妇考虑到现实生活收入以及二人的身体状况,于是夫妇二人便参加了医疗保险。一日赵某在起床后,发现自己身体不适,头晕迷糊,不能行走。妻子急忙将赵某送往医院检查。经检查发现,赵某为突发脑出血,且出血点较多,即使经过治疗恐怕也会留下后遗症。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赵某的意识逐渐恢复清醒,但是下肢仍然没有知觉,需要继续接受进一步的康复治疗。治疗期间赵某一共花去十多万元的医疗费,虽然经农村医保报销了一部分,但是即使这样,仍然欠付医院一大笔医药费。两人的积蓄已经花完了,实在无力支付剩余的欠付医药费,二人均感到手足无措。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吗?
依法解答
本案涉及的是医疗救助问题。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在本案中,赵某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下的部分难以承担,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因此赵某可以申请医疗救助,通过医疗救助来帮助自己解决困难。
条文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繳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总结提示
为了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轻看病压力,国家出台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当个人及家庭的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于剩余部分仍无力承担时,可以申请医疗救助来帮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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