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在某物流公司当司机,刘某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加提成工资,他基本工资只有1500元,但每个月的总工资都不低于5000元。该公司以他的基本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该公司这种做法正确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什么为基数?
该公司以刘某的基本工资为基本医疗缴费基数是错误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应为职工的工资总额。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应为职工工资总额。对于工资总额,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刘某在该物流公司工作,其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提成工资,该公司在为刘某缴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时仅以刘某的基本工资为基数,是错误的,应以刘某总工资为基数。
关联法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特别提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基数,即以全部工资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劳动收入和实物收入等所有工资性收人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人缴费率(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即为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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