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解读】本条系关于失业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
1、失业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申领医疗补助金,如大连地区每月的门诊医疗补助金为40元,但不足以保障大病、重病。职工在就业期间,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因暂时失业就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尽合理。本法对现行做法作了改变,将申领医疗补助金改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是本法的又一大亮点。
2、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
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所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和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部分,统筹地区可以对缴费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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