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损害赔偿律师 >> 工伤事故 >> 工伤认定

试用期内意外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日期:2013-11-18 来源:北京劳动仲裁律师网 作者:劳动律师 阅读:363次 [字体: ] 背景色:        

范某在某机械公司工作,在试用期安装调试机器时,机器突然运转将他的左手绞了进去。公司立即将其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后经治疗,范某失去了左手。范某在试用期公司没有给他缴纳社会保险,范某受伤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北京工伤赔偿律师说法:范某在试用期内工作中受伤,应当视为工伤,该公司应承担其受伤后的相关费用。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说明只要成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要互相负责,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约束。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都成为工伤的劳动主体。由此可知,劳动者试用期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受伤应当视为工伤。范某在试用期意外受伤,他是在为公司安装调试机器时,机器突然运转而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联法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原劳动部《工伤保险条例》

特别提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应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劳动合同法》进行调整的具体措施。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 最新发布
  • 参加2020上海国际屋顶绿化材料展览会-元旦钜惠
  • 参加2020第十二届上海国际建筑绿化材料展览会-元旦钜惠
  • 注册公司法人不到场怎么办找专业会计刘会计
  • 2020年中东贸易迪拜烟具商贸电子烟水烟设备展
  • “航空插头”小知识 ,设想一下如果没有航空插头会是怎样?
  • 康加健康筛查助老年用户健康养老
  • 康加健康筛查仪器助您科学饮食
  •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