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缔约目的和内容上是非法的。这种合同具体又分为两种情况:其一,以合法形式去规避法律上的义务。例如,甲公司拟将一栋房产出售与乙公司,但又不愿交纳出售房产的契税,遂与乙公司签订一赠与合同,乙公司心领神会,随即也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赠与相应价值的高级设备的合同。如此的两份赠与合同,皆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其二,以合法形式规避法律的禁止性规范。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联营合同,由甲向乙投入资金10万元,乙负责从事经营,每年给甲利润5万元元。而甲乙之本意,是甲公司向乙公司借出资金10万元,年利息5万元。但是,根据金融法规,公司间不允许相互借贷,更不能从事高利贷活动。本例中,双方当事人即以联营这一合法形式妄图掩盖擅自借贷这一非法目的。
由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在后果上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属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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