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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人拒绝收取租金,承租人是否有权起诉要求其收取租金?在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中,承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收取租金是出租人所享有的权利而并非义务,出租人对于自己的权利可以进行处分,并且出租人放弃收取租金并未侵害承租人的权利,故承租人并没有诉的利益。因此,出租人拒绝收取租金,承租人无权起诉要求其收取租金。
出租人起诉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承租人在诉讼期间同意腾退的,出租人应当及时收回房屋,防止损失扩大
承租人搬离房屋后,出租人不能以双方对违约责任未达成一致为由拒绝收房
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房屋,如果因承租人原因未及时返还的,承租人仍需支付一定的租金或占有使用费
出租人对租赁物没有处分权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盛世天通公司是否有权对外出租涉案场地及房屋,并不影响物业公司与林某之间合同的效力。但前述租赁合同在客观上已经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故物业公司要求确认上述合同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法院难以支持。物业公司因上述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导致的损失,可另行主张解决。
蠡园公司与名城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本案是一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秉持审慎、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再审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妥善平衡作为出租方的国有企业和作为承租方的民营企业之间的利益,依法支持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有效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擅自转租及超期限转租的合同效力有观点认为,承租人擅自转租情况下,承租人虽不具有将租赁物进行转租的权利,但转租行为实质上属于无权处分,应当适用无权处分的处理规则。因承租人的擅自转租导致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仍应当依照转租合同向第三人承担交付租赁物的义务,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法院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17个裁判观点债务人以其公司房产、土地使用权抵偿债权人欠款的合同之债,不同于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故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房屋租赁合同中涉及的30个常见性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实务中,不少当事人利用空白租赁合同来规避该法律规定。但这一举措可以通过笔迹鉴定来判断形成时间。
转租涉主体多,更需明确约定各自权利义务,降低法律风险现实中,转租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必然涉及租赁合同及转租合同两个法律关系,以及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权利义务的平衡与保护。对次承租人来说,为防范法律风险,应当高度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确认承租人是否有对外转租的权限,如无则需要经过出租人同意,因为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二是要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因为从承租人处转租本身就存在一定风险,如果再没有书面转租合同风险无疑会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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