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合同变更专栏简介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网合同变更专栏: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合同律师法律咨询,企业合同法律顾问,合同法,合同,合同法律咨询,合同文本,合同订立,合同生效,合同签署,合同效力, 合同履行,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合同要件,合同违约,违约责任,合同解读,合同法律咨询,北京合同律师,合同法律咨询,合同法专业律师,合同法律顾问,合同律师事务所,专业合同律师,合同纠纷律师网,北京合同律师,合同纠纷,合同律师,北京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律师,北京律师咨询,合同法律师等。

  • 可预判的商业风险,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日期:2023-11-12 点击:12次

    可预判的商业风险,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情势变更原则是为了实现合同正义,对当事人意思自治所作的调整。但这种调整必须限制在非常必要的情形内,即合同严守是原则,情势变更是例外。判断某一客观情况的变化是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还是属于可引起情势变更原则适用的“重大变化”,法律无法划定统一的标准,只能在个案中综合各方面情况作出具体判断,不能单纯以价格涨跌幅度大小、合同履行难易等简单判断。

  • 债务加入与保证的性质区分与司法识别
    日期:2022-07-17 点击:145次

    债务加入与保证的性质区分与司法识别《民法典》首次明文规定“债务加入制度”,但该条规定在实务中常与保证制度混淆致识别困难。今日肖峰博士带来上海市一中院朱晨阳法官助理的案例分析,该文曾荣获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文章以真实案例为索引,条分缕析、逻辑清楚,为保证与债务加入的区分提供切实裁判思路,供各位学习

  • 房子过户第二天,拆迁公告来了,卖家反悔了怎么办
    日期:2022-06-22 点击:76次

    房子过户第二天,拆迁公告来了,卖家反悔了怎么办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的发生),致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只有在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发生巨大变化,致使继续履行将显失公平,导致一方明显有利,另一方明显受损,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严重失衡时才适用。

  • 人民法院报案例:交货验收清单更改合同约定价款不构成合同变更
    日期:2021-11-20 点击:144次

    人民法院报案例:交货验收清单更改合同约定价款不构成合同变更判断买卖合同双方在签订购销合同后就价款的约定是否成立合同变更,需审查买卖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关系是否有效、合同价款约定是否发生变更、合同变更本身是否明确且合法有效。仅有买受人指定的货物接收人员在变更购销合同约定的交货验收清单上签名的,不成立合同变更。

  • 承诺可以撤回吗
    日期:2021-06-24 点击:331次

    承诺可以撤回吗承诺的撤回是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撤回承诺的通知只有先于或者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才发生承诺撤回的效力。否则,承诺已经生效,不能发生承诺撤回的效果。

  • 交货验收清单更改合同约定价款是否构成合同变更
    日期:2021-04-21 点击:142次

    交货验收清单更改合同约定价款是否构成合同变更判断买卖合同双方在签订购销合同后就价款的约定是否成立合同变更,需审查买卖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关系是否有效、合同价款约定是否发生变更、合同变更本身是否明确且合法有效。仅有买受人指定的货物接收人员在变更购销合同约定的交货验收清单上签名的,不成立合同变更。成立合同变更,需满足四个要件,一是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须有待变更的既存合同关系,没有原合同关系存在,则仅产生新合同关系发生的问题。二是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内容变更一般是指合同的标的物、履行期限、价款、合同所附条件或期限等要素发生变更。三是合同变更明确且合法有效。变更合同的协议要合法成立、有效,同时合同变更的内容是必须明确的。

  • 当事人一方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吗
    日期:2021-02-01 点击:982次

    当事人一方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吗《民法典》第556条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例如从权利或从债务的一并转移、抗辩权的转移等规定同样适用于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情形。

  • 债务转移时从债务也一并转移吗
    日期:2021-02-01 点击:464次

    债务转移时从债务也一并转移吗一般情况下,从债务随主债务一并转移,例如,利息债务随主债务一并转移到新债务人。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债权人可以请求加入债务的第三人承担债务吗
    日期:2021-01-27 点击:505次

    债权人可以请求加入债务的第三人承担债务吗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之中,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债务的现象称为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不发生债务人免责的效果,也不属于第三人清偿,它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与保证相类似。债权人如果未在合理期限内对第三人加入债务表示明确拒绝的,视为同意,其有权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 债务人转让合同中的义务,是否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
    日期:2021-01-27 点击:288次

    债务人转让合同中的义务,是否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合同中的义务,是否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