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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安全保障责任

成年男子从蹦床向外跳摔成骨折 未尽谨慎注意义务自担八成责任

日期:2022-12-10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成年男子从蹦床向外跳摔成骨折 未尽谨慎注意义务自担八成责任

作者: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杨晓军 李慧惠 丁真子,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近年来,随着大大小小的蹦床公园遍地开花,消费者因参与此类高风险游乐项目而受伤的事例屡现报端。近日,苏州虎丘法院对一起成年人在蹦床时意外受伤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酌定受伤者自担80%责任,蹦床公司承担20%的责任。

25岁的小黄进了蹦床公园后,先后玩了蹦床、攀岩、跳台等项目,最后准备离开时,再次经过蹦床区域,从蹦床跳到外面平地的正常走道而摔伤。协商未果,小黄诉至法院,要求蹦床公司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9万余元。

经查,在案涉蹦床公园,蹦床边缘用了醒目的黄底黑色大字,张贴着“禁止向外跳跃”的安全警示标语,入场前,小黄也在前台扫码登记,勾选了《安全须知书》下方的确认选项。

法院认为,小黄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自身安全负有高度注意义务,特别是参与高风险游乐项目,尤其应当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危险动作。小黄对蹦床运动的风险应有足够认识,亦应清楚从蹦床向外跳危险更大,然而依然实施不当行为而最终受伤。因此,小黄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自身存在较大过失,应自担相应责任。

而对于蹦床公司来说,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应向参与者充分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虽然蹦床公司在入场前对小黄进行了一般性、概括性的安全提示,也通过在蹦床边缘张贴警示标语,进行了针对性强的特殊安全措施,但在小黄尝试不当行为时,无证据证明有现场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制止。蹦床公司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未真正落实到位,对小黄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于双方的责任比例,因小黄受伤主要系其从蹦床向外跳所致,故其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综上,法院酌情认定小黄自担80%的责任,蹦床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双方均服判息诉。

法官提醒:

近年来,休闲类蹦床运动综合了娱乐、社交、运动等多重属性,广受大众喜爱,各类蹦床公园纷纷涌现。但由于该类项目具有一定风险,又缺乏相应的行业监管,容易引发民事纠纷。

法官提醒公众,对于此类高风险的体育娱乐活动,经营者应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全面地进行安全提示,配备充足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巡视、救护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参与者的不当行为。蹦床公园中,蹦床的四周要封闭,确保进入运动的人员不能自行向外跳出。消费者也应充分认清此类运动的风险,认真阅读风险提示,严格遵守场所安全规定,根据自身能力谨慎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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