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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安全保障责任

烧烤摊违规经营倾倒油污 电瓶车乱入人行道致摔伤

日期:2022-12-07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烧烤摊违规经营倾倒油污 电瓶车乱入人行道致摔伤

作者: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赵延丽 华梓成,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小区门外的烧烤摊,本是市民们放松身心、大快朵颐的好去处,但是如果店铺经营者缺乏自律,物业不能妥善规范管理,也会对市民的生活造成不便甚至成为安全隐患。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调解审结了一起烧烤摊违规经营倾倒油污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原告俞女士骑着电瓶车在自家小区门口的烧烤摊处经过时,由于烧烤摊将油污泼洒在店铺外,路面湿滑油腻导致其摔倒受伤,经鉴定为右胫腓骨骨折。由于不能和店铺经营者、物业公司就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俞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经法院审理后查明,该商铺所在的沿街商业在显著处张贴了“禁止骑车,下车推行”的标识。俞女士摔倒处位于被告经营摆放桌椅的地方位于沿街人行道,系商铺门前三包范围。当日物业用水冲洗了地面的油污,路面大范围油腻湿滑。

法院认为,商户方应遵守城市管理法律规定和商场管理规则,不得在户外摆摊营业,且对于因其户外摆摊造成的油污应当及时予以清理,由其产生的户外油污造成原告受伤,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原告在贴有禁止通道骑行的人行道上骑电瓶车通行、对路面油污未予以绕行,对自身安全未加以注意,应承担次要责任;而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对其管理范围内商铺的户外摆摊行未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或者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汇报予以查处,也没有对户外公共区域造成的油污及时予以清洁,未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存在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在分清各方责任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各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原告自担25%的责任,商铺经营者承担50%的责任,小区物业承担25%的责任。

法官连线

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指引和准则,只有遵纪守法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只有社会生活的每个主体都遵守自身的行为规范,才能建成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

在本案中,俞女士在骑电瓶车的时候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速度、不乱闯人行道,对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店铺的经营者应遵纪守法经营,不违规占道不随意排污,为市民营造舒适的用餐环境,维护城市良好面貌。此外,物业管理公司也要积极履行管理职责,加大巡查和清洁维护力度,将管理和服务的职责落实到位,加强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沟通,共同建设文明、美丽、宜居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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