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损害赔偿律师网消费纠纷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律师栏目:产品责任的认定,产品质量产品瑕疵致人损害,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范围研究,产品质量案件中的合同责任与产品侵权责任,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性质剖析,产品质量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之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法律关系及举证责任分析,产品质量责任案件办案流程,产品质量责任案件律师代理,产品质量责任损害赔偿案件起诉状,代理词,证据材料清单,答辩状,判决书,裁决书,缺陷产品侵权赔偿诉讼的诉讼时效等律师实务操作等。
如何界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评判主张权益一方是否为该法律语境中的消费者,不应仅凭其购买了商品就当然认定为消费者,而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评判并予以认定,从而保护真正的消费者,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本意落到实处。
车辆买卖中,卖方故意隐瞒车辆真实情况是否构成欺诈
二手平台交易维权能否“退一赔三”因何某的原因致使合同最终目的无法实现,已经构成违约,黄某可以要求何某解除买卖合同关系并退还已支付的货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退一赔三”系针对经营者制定的惩罚性条款,而何某并非专门进行动漫周边商品销售的经营者,故黄某不能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何某进行三倍赔偿。
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中的归责原则和举证产品侵权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生产、销售缺陷产品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者有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危险的,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包括产品生产者责任、产品销售者责任、产品运输者责任和产品仓储者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赔偿损失、消除危险、停止分割等。
提前预定酒店,未入住却遇降价,订单“不可取消”属于霸王条款吗
家具交付验收后发现质量问题,是否还能维权?家具材质受制于检验方法等因素限制,甲公司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出具有公信力的检验结果,因此,法院认定甲公司员工的验收仅是对家具外观及数量的检验,乙公司不能以检验异议期内甲公司未对家具材质提出异议为由,免除其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消费一头连着宏观经济,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在一新一旧之间,蕴含着扩大内需、激发市场活力、助力节能环保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本文将就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法规、流程规范及司法实务中的裁判规则进行介绍。
小心!“美丽”也有消费陷阱李大姐出具承诺书的目的,是为了接受免费赠送的6次“头部穿梭唤能”服务,来巩固服务效果或追求最好的服务效果。结合承诺书上下全文的语境逻辑,按照一般意义的理解,承诺书中“已达到最好效果”处的“已”字含义实为为了实现目的的“以”。
健身房误导消费者办卡,构成欺诈需“退一赔三”消费者以预付储值的形式从经营者处获取储值卡或储值权益,实质上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形成的一种服务合同关系。由于预付储值针对的是未来的、尚未实际发生的交易行为,交易期间存在诸多可能导致消费隐患的不确定因素。除了以上案例反映出的问题外,诸如储值资金缺乏监管、储值金额支付受限、捆绑销售、霸王条款等问题也是层出不穷。除此之外,此类纠纷往往还面临着争议金额小但维权成本大的窘境,加之受众人数较多,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守卫食品安全 仅靠企业自我规制是不够的 政府必须托底食品安全法领域的自我规制手段具有弥补政府监管专业性不足和效率低下的重大作用。同时在类型上也发展出以标准与认证、流程监管、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为代表的形态。中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自我规制的基本思路并确立了三种具体类型,有着中国食品安全治理的鲜明特征。食品安全治理中的自我规制也会面临民主正当性不足和政府不作为的潜在风险,需要我们在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时候予以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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