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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工伤事故 >> 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

日期:2012-01-13 来源:北京工伤事故律师网 作者:北京工伤事故律师 阅读:132次 [字体: ] 背景色: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间或者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以及医疗救治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三)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者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四)认定结论;

(五)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六)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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