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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解析门诊病历是否能作为认定工伤的证据

日期:2012-02-12 来源:北京工伤事故律师网 作者:北京工伤事故律师 阅读:132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例】一次,搬运工小陆在装卸货物时,被从高处滚落的货物砸伤。入院诊断并开具了病历。他向公司申请工伤待遇,未果。公司称,小陆仍能正常工作,并未受伤,仅凭诊断病历不能认定为工伤。请问,门诊病历能否作为认定工伤的证据?

【工伤事故律师解析】门诊病历不能作为认定工伤的证据。本案中,小陆出具的门诊病历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医疗诊断证明”,它只能证明小陆当天到医院就诊的事实,而不能成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工伤的依据。“医疗诊断证明”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并且应当详细说明事故的伤害情况,以及与工伤事故的关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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