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因经营发生困难被迫撤销,甲单位按上级主管单位指示接管了乙公司原有员工,并重新签订合同,工作内容是一样的,乙公司员工的工作年限应怎样计算?
解答: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或者同行业领导下的用人单位工作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从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年限作连续计算,并让劳动者得到应有的劳动保护和保障。特别是公司因经营困难被撤销,甲单位接收了乙单位的资产,并接管乙单位的员工,劳动者的工作实际上具有连续性,并非因单位撤销或破产而中断,亦非劳动者另行应聘取得工作岗位,所以,其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从在乙公司工作年限,加上在甲单位工作年限,就是其实际工作年限,并以该年限计算劳动保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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