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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经济补偿金等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日期:2012-02-23 来源:北京工伤事故律师网 作者:北京工伤事故律师 阅读:255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情简介
2008年,单位与赵某解除了劳动关系,并发给赵某一次性经济补偿金8000元。但是赵某听说,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人要交个人所得税。请问,赵某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工伤事故律师法律解析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劳动保障篇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才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赵某首先要明确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只有该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5倍数额的部分,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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