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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未成年工不能从事哪些劳动

日期:2012-02-23 来源:北京工伤事故律师网 作者:北京工伤事故律师 阅读:91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情简介
小海读了3年劳动技校,马上面临毕业,听说学校将会给他和同学们分配工作,但是当时小海未满18周岁。小海想知道,自己不能从事哪些劳动?
工伤事故律师法律解析
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体发育状况和心理发育状况,其从事工作自然不能等同于成年人。通常,我国规定缩短未成年人的工作时间,禁止安排未成年人从事夜班工作及加班加点工作。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本案中,小海未满1 8周岁,用人单位绝对不能安排其从事禁忌的工作,以便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法条链接】《劳动法》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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