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蒋某是某厂的一名普通工人,2008年因患病住院治疗之后就一直没回厂上班。厂方每月发给蒋某300元作为病假工资。蒋某要求厂方按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发放,厂方说蒋某没有上班,给其300元就很不错了。请问,员工的病假工资能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事故律师法律解析
病假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获得最低工资有两个条件一是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二是提供了正常劳动,履行了劳动义务。患病住院时,由于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的劳动,因而可以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支付工资,这是合法也是合理的。但是,病假工资虽然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保护,仍应以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发放工资报酬。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休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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