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单位是否应按提高的护士工资标准执行
案情简介
王某在某附属医院从事临床护理2 0余年,一直享受护龄津贴及提高工资10%的待遇。近几年因工作需要,王某从事护理教学工作,但未脱离护理岗位。可是自2007年11月起单位取消了王某工资标准提高的部分。壬某很疑惑自己始终从事护理工作,为什么还要取消那10%的工资待遇?
法律解析
本案中,王某在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已满2 0年,即使她现在从事的是护理教学工作,只要还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就应该按原来的标准执行,医院不应该取消王某工资标准提高的部分。
2.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合同无效就可拒付工资吗
案情简介
杨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工作1个月后,公司发现杨某的工作能力与学历很不相符,经核实证明,杨某的学历证明是假的。公司以劳动合同无效为由拒付杨某工资。请问,合同无效就可以拒绝支付工资吗?
法律解析
本案中,公司应当支付杨某工资。《劳动法》规定,采取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不过,虽然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员工法律保护,但是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已经付出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应些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