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07年,小李与某销售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1年后,公司认为小李的工作能力很强,于是与小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自此之后,小李经常迟到早退,有事外出也不请假。2009年1月,单位通知小李已被辞退,理由是小李累计旷工10天,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请问,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解除吗?
工伤事故律师法律解析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的法律效力可以一直延续到劳动者退出工作岗位或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丧失劳动能力时为止。但如果出现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解除。本案中,用人单位虽然与小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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