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建设银行改制为中国建投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劳动者与原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供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但未与其签订合同从事与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同样的工作。请问劳动者现在与谁形成劳动关系?以前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效力如何?员工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解答:公司改制后,员工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即使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问题中所提出劳动者就职于建设银行,后来银行改制,一部分为建银投资有限公司,一部分为建行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无论是到了哪个公司继续工作,原合同继续有效,直至离开所服务的公司。当然,从规范化来看,新公司应当对员工重新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使手续更加完备,毕竟原主体一分为二。所以,建行员工所持无固定期限合同有效,均能有效保护自己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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