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私了后,再起诉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事故现场,肇事双方协商解决完毕后,一方又反悔起诉,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2022年7月17日晚,被告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骑自行车的原告刘某相撞,造成刘某受伤。报警后经协商,刘某以面部擦伤需要除疤为由要求徐某赔偿一千元,徐某当场支付完毕。
次日下午,刘某却反悔,以发现一颗门牙折断为由要求徐某赔偿牙齿修复费用等共计1万元,因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禹州市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审理后认为,原告刘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牙齿折断系此次交通事故所致,且双方已当场就赔偿事宜协商解决,被告徐某已按约定赔付1000元,该赔偿能够弥补原告的合理损失,故判决驳回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五百零九条也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要及时固定证据,明确自己的合理损失,避免因未保存证据,造成损失无法认定得不到赔偿。同时,如事故中双方已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在不存在无效或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可撤销、变更情形的情况下,双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协议内容,不能随意反悔。
作者:禹州市人民法院 蔡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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