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判刑!
作者: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陈婷婷,版权归原作者,如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处理。
工人讨薪,一直是民生领域的热点话题。辛辛苦苦忙碌一年,及时足额拿到应得的工资是工人的大事。但是,总是有老板不按时发工资,甚至逃避、藏匿,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该如何维权呢?
2013年期间,蔡某等50余名工人在某工贸公司工作,该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郑某。后因该公司经营不善停产,郑某拖欠蔡某等50余名工人2013年2月至11月的工资65万余元。淮安市人社局多次向郑某发送文书,要求其支付工资均未果,后向其作出19000元的罚款决定。但郑某视若无睹,依旧不支付工人工资,并秘密潜逃至云南,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
为了让工人尽快拿回工资,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期间,该公司所在地镇政府先后垫付拖欠工资65万余元。后法院对该工贸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并强制拍卖,2020年12月,镇政府垫付的工人工资得以收回。
该案经淮阴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作为单位直接主管人员,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巨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依法判决郑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劳有所得,民生大事,那么劳动者遭遇欠薪时该如何处理呢?首先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是可以直接致电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投诉;二是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三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