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都遇到哪些与动物饲养相关的问题?
问:寄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责任应如何划分?
答:对于寄养动物造成损害的问题,《民法典》未明确规定,按司法实践判断,原动物饲养人和寄养人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问:出于自卫打伤他人自养动物需要赔偿吗?
答:《民法典》总则编中“紧急避险”制度规定,如果有动物攻击你,你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内反击,若超过合理限度属于紧急避险过当,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问:宠物扰民能否维权?
答:宠物扰民可以视为侵犯业主的隐私权,《民法典》规定隐私权一项重要内容为“私人生活安宁”的权利。若侵权现象严重,可以要求饲养人或管理人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问:遛狗未牵绳,导致狗被其他宠物狗咬死能否要求赔偿?
答:《民法典》规定,动物饲养人要对其饲养动物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受害人未牵绳是否属于《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的受害人有过错,需要考虑当地的法律法规是否对此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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