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损害赔偿律师 >> 动物致害

男童被三条恶狗咬死责任谁承担

日期:2023-01-07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男童被三条恶狗咬死责任谁承担,父亲:和解金55万,因是同村让步

声明丨本站部分内容系转载,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2021年4月22日发生一起悲剧,爷爷带着孙子走在去往小学的路上。因为父母在外打工,孩子通常由爷爷奶奶带着。当两人走到夔门街道长岭村的一处乡村道路时,爷爷发现自己没带公交卡,便叫孙子先走,自己随后赶上来。孩子在路上走着的时候,路边突然窜出来三条恶犬,把孩子咬得面目全非,后经120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闻讯赶到后,第一时间将其中两条恶犬扑杀,另外一条也在之后被处理。狗的主人也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奉节警方控制。悲剧发生后,孩子的父母立即从打工的地方赶回来。他曾表示,如果对方家属要谅解,就要按照92万元的赔偿标准来谅解,如果对方不同意就走法律程序。父亲说,由于自己家户口还在农村,在协议赔偿时,肇事方提出得按农村标准进行赔偿。但小孩在城市里读书,有暂住证,跟完全意义上的农村户口不一样,所以他没同意。

接受采访时,其表示,三只狗的主人是做冷冻食品(冷冻肉)的,平时会把生肉喂狗吃,狗长期吃生肉、骨头。在前几天,这几只狗刚把一只狗咬死了。他也称,之前也有村民们和狗主人反映过狗的问题,“为什么狗主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呢?”

2021年4月26日,针对重庆奉节男童被三只恶犬咬死一事,孩子父亲告诉记者,目前已与对方家属和解,主要是基于同村的原因。他说,“和解金额不是之前说的92万,是55万。”至于为何和解金额降低,他表示是因为两家人都是同一个村子里的,所以在进行几次协商后,最终自己决定退一步。

“我们还没有处理孩子的后事。”孩子父亲说,儿子一直表现很乖,此前在学校的学习成绩很不错,收到噩耗时心情很懵,对家庭的打击也是巨大的。他告诉记者,此前这几条恶犬就有在村子里伤过人,大家都还心有余悸。

在本案中,存在以下争议焦点:

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标准还是按照经常居住地标准赔偿?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实践中还是以户口区分,二者差别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或者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受诉法院为被害人、加害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死亡赔偿金按照被害人、加害人户籍(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来计算,但是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二、本案中,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构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包含疏忽大意的过失、预见可能发生损害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放任损害结果发生的过失。在本案中,恶犬管理人,一直用生肉饲养犬,犬具有狼性,用生肉饲养的犬比用熟食饲养的犬更具攻击性;其次,三只恶犬有咬死其他犬的情形,说明这三只恶犬具有不确定的危险性;再次,根据各地方饲养犬只管理条例、办法规定,禁止饲养烈性、大型犬只及防犬防疫要求、遛狗等安全规范,恶犬管理人存在一定的过失,因此,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若之前存在类似攻击他人事件或者经有关部门责令圈养、栓绳,动物管理人放任结果的发生的,一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近几年,动物致人损害事件频发,轻则出现轻伤,重则导致死亡结果出现,给自己、他人带来不可预估的损害,所以遵守法律规定,珍爱生命,从养犬做起!

普法小结:动物损害责任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3、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5、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6、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7、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8、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故意唆使动物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