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房屋漏水谁之过?
作者:东台市人民法院 黄敏,版权归原作者,如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处理。
张强系东台市某小区1楼住户,王文系该小区2楼住户,两人是上下楼的邻居。由于家中不经常住人,2020年7月,张强家人回来后发现家中客厅顶及房间顶均有漏水发黑的痕迹,还有少量的水在往下滴落,遂通过微信向王文家人反映情况,其后与王文数次沟通未果。张强认为其家中渗水系楼上改装水管,导致管道被破坏所致,诉至法院要求王文立即将其破坏的太阳能保护管道恢复原样,排除对张强的妨碍,并赔偿张强房屋、物品及各项损失。
经原告张强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张强家房屋漏水原因出具鉴定报告:张强家墙体及屋顶出现渗水的水源有两处,一是因双方太阳能上水管防护管在屋面处没有做防水封堵措施,以及双方的太阳能上水管防护管在王文家卫生间墙体中部都出现破损现象,以致于自然降雨沿着双方太阳能水管表面和防护管的内壁向下流淌,并在王文家墙体破损处渗出;二是张强家的太阳能上水管渗漏,该水源通过张强家太阳能防护管在王文家墙体破损处渗出。由此得出,张强家墙体及屋顶出现渗水原因系双方太阳能水管防护管均已破损所致。
东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张强房屋发生渗水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是王文家卫生间墙体处,原、被告两家的太阳能水管防护管均已破损不能再防水所致。王文辩称只进行了住宅内热水器管道的更换,改造的管道为热水器原有管道的进水管和出水管,改造项目也仅为加装阀门,未破坏太阳能水管防护管道,但该太阳能水管防护管破损的位置恰好在王文卫生间墙体处,也在王文住宅热水器进水管和出水管加装的位置,加之其就抗辩主张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故法院认定王文对其卫生间处太阳能水管防护管的破损存在过错。二、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张强墙体及屋顶出现渗水的水源有两处,一是自然降雨,原、被告双方未在太阳能上水管防护管在屋面处进行防水封堵,二是张强家的太阳能上水管渗漏,张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
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法院酌情认定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对于张强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法院依据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7090元)予以确认,由王文赔偿张强损失3545元(7090元 *50%)。判决后,张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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