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问题起争端 维权方式需理性
案情简介
蔡先生与张先生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某日晚23时左右,因觉得楼上噪音扰民,张先生上门找蔡先生理论,双方发生冲突,蔡先生持刀将张先生砍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后蔡先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蔡先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张先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蔡先生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在另一起刑事案件中,彭先生因不满小区广场内居民休闲娱乐噪音影响其休息,于是将空啤酒瓶及未开封瓶装啤酒从窗口向外抛出。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但是彭先生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被公诉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认为,彭先生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彭先生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且其犯罪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最后判处彭先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官释法:
以上两则案例均系因噪声问题引起,行为人因不能理性维权,最终导致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在面临噪声侵害时,应当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
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家庭及其成员应当培养形成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和其他日常活动尽量避免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互谅互让解决噪声纠纷,共同维护声环境质量。
面对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可以向所在社区的居委会、村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反映情况,也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由上述机构居中予以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城管、环保、公安等部门报告或者投诉,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的,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切不可逞一时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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