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损害赔偿律师 >> 工伤事故 >> 解雇裁员

员工平台发布不实视频谎称公司关门 法院: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日期:2022-11-17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员工平台发布不实视频谎称公司关门 法院: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闵行法院”)审结一起涉抖音劳动合同案件。

【案情回放】

2020年5月7日,原告小刀(化名)在抖音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中一边拍摄机器设备生产情况一边喊“关门咯”,视频标题为“就这几个机器生产,养的活公司一堆经理吧”。发布后,网友在视频下发表了27条评论……

2020年5月14日,被告公司向小刀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载:“因您在抖音上发布了一段视频,该视频及评论区内容属于造谣。该行为严重违反《员工劳动规范》第3.14条:造谣生事,散播公司谣言者。此行为属于给予立即开除的情况……”。

经查,被告公司《员工劳动规范》中3.14条规定:造谣生事,散播公司谣言者,给予立即开除并不支付任何补偿金,视其具体情况,相关员工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之后,原告诉至法院称,在抖音中说“关门咯”仅是发牢骚,原告的评论也是对被告公司开工不足的陈述,公司管理机构也确实臃肿,因此,原告的行为不属于造谣。原告认为,抖音是娱乐性平台,不是权威媒体,不足以造成对被告名誉的贬低,且评论不多,扩散范围不大,且数天后被告找原告谈话后原告删除了该条视频。被告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故应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被告辩称,公司经营困难不能等同于公司关门。原告在抖音平台发布声称公司关门的视频,视频中一边拍摄工厂,一边说公司快要关门,评论和视频结合让人产生公司确实要关门的假象,评论区中亦作不实言论,系造谣。原告的视频及评论会引发公司客户及供应商对公司的信任危机。被告认为,抖音不是娱乐平台,而是影响重大的自媒体。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原告应对其发布的言论的真实性负责。原告的行为属于造谣,根据被告方的规章制度,经与工会沟通,被告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合法,无需支付原告赔偿金。

【以案说法】

上海闵行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本案中,原告于2020年5月7日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标题为“就这几个机器生产,养的活公司一堆经理吧”,同时声称“关门咯”,回复评论(“个不要下刚(岗)里”)“是个,倒计时”、(“还没倒啊!”)“全厂的人都在等呢”等。原告并无有效证据证明其在“抖音”平台中视频及评论所述属实。被告在《员工劳动规范》中明确规定造谣生事,散播公司谣言者,给予立即开除并不支付任何补偿金,该规范对员工具有约束力。原告的前述行为有违《员工劳动规范》。

综上所述,被告经工会同意后以原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关系,并无不当。

【法辞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案例编写:上海闵行法院 顾洪磊 刘中一 陈淋清,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