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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我国法律对产假是怎么规定的及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日期:2012-02-23 来源:北京工伤事故律师网 作者:北京工伤事故律师 阅读:97次 [字体: ] 背景色:        

1.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我国法律对产假是怎么规定的及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案情简介
赵某是毛纺厂的一名工人,现在怀孕9个月了,由于贫血,医生建议她多休息。于是赵某想向厂领导提出休产前假,可是她不知道能休多少天。请问,我国对产假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解析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2.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什么标准发放
案情简介
柯某是北京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已经怀孕8个月,预产期快要到了。柯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产假期间的工资计算标准没有进行约定。柯某想知道在产假期间,工资是按照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标准发放,还是按照一定的工资基数标准发放?
法律解析
本案中,如果有集体合同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如果公司给柯某缴纳了生育保险,则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柯某领到的生育津贴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公司还要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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