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例】老郑委托老范为其购买一批家具,但是双方没有约定委托报酬。当老范向老郑交付该批家具时要求老郑支付报酬。老郑以双方没有对此进行约定,属于无偿委托而拒绝。老范可以要求老郑支付报酬吗?
【北京合同律师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由此可以推断,委托合同如果没有约定是有偿还是无偿的情况下,应该推定为有偿,委托人有支付相应费用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