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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 >> 合同变更

北京合同律师谈口头约定降低价格,事后没有履行怎么办

日期:2012-02-10 来源:北京合同纠纷律师网 作者:北京合同律师 阅读:137次 [字体: ] 背景色:        

【合同纠纷案例】高某与吴某签订苹果买卖合同,价格为1.2元/公斤。合同签订以后,高某觉得价格定高了,于是就向吴某提出把价格降低一些,但没有说具体降到多少钱一斤,吴某表示同意。履行合同时,高某要求按1元钱/公斤履行,而吴某不同意,还是要求按1.2元履行。这种情况下,苹果的价格应为多少钱每公斤?

【北京合同律师解析】本案涉及合同变更的问题。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土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果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推定为合同内容没有变更。本案中双方没有约定苹果的价格具体降到多少钱一斤,所以应该视为没有变更,苹果的价格应该以原合同中的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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