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例】蓝某与其邻居郝大爷就购买郝大爷的旧拖拉机达成了口头买卖协议,双方约定以2000元的价格将拖拉机卖给蓝某,蓝某在交款以后三日内将拖拉机开回自家。蓝某交款以后去郝大爷家开拖拉机时,郝大爷以价格太低、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为由,拒绝让蓝某把拖拉机开走。那么,蓝某与郝大爷之间的口头协议有效吗?
【北京合同律师解析】本案中蓝某与郝大爷所订的口头买卖协议是有效的。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取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本案的案情,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取书面形式的情形,应认定为合同生效,郝大爷应该把拖拉机交付给蓝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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