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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工伤事故 >> 劳动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日期:2013-01-09 来源: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作者: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84次 [字体: ] 背景色: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另外,解除劳动合同有一个前提条件,即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这一条件实际上是对用人单位设置的一道重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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