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乱开检查单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现实生活中,存在一些无良医院和医生重复检查、乱检查的现象,比如采取重复挂号,重复化验、检查、治疗或者无指征化验、检查、治疗,分解住院或者无指征住院等方式,虚构或者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等方式让患者多花钱。相比于医生,患、者由于受专业知识的限制,并不能够完全理解就诊中许多的医学用语、医学常识等。如果再碰到部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为实现个人及单位绩效,而向患者开出一些不必要的检查项目,对患者来说是雪上加霜,由此可能导致激烈的医患矛盾。因此,《民法典》第1227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院或医生如果乱开检査项目在法律上属侵权,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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