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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日期:2017-11-02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75次 [字体: ] 背景色:        

无效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答: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应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主要理由是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与撤销合同请求权一样,都属于实体法上的形成权,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撤销合同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只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参照这一规定,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也不应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因合同无效而产生的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请求权,是否应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尚有争议。实践中,有些地方的法院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试行)》的观点认为,因合同无效而产生的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请求权,应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诉讼时效自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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