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因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没有这样做时,合同未必因此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