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安排年假职工怎么维权?
问:我在一家公司已经工作5年了,至今都还没有休过年休假,每次请年假公司都以工作任务多为由不予批准,请问公司不安排年假,我怎么维权?
答:给职工安排年假是公司的义务。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如果公司不安排,那么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三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补偿。如果公司不安排年假又不给予补偿的,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后仍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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