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案例】2008年某日,马某下班后骑车回家。当其骑行至一商业区时,同样下班的苗某骑车与同事边骑边聊。因苗某车速较慢,马某几次按铃,苗某未予理睬。马某一气之下,强行超车。由于道路较为拥挤,马某与苗某的车把相剐,苗某失去平衡,摔倒在地,造成身体大面积擦伤。那么,苗某应承担责任吗?
【交通事故律师解析】不承担。法律并禾明确规定前车对于后车有避让的义务。本案中,苗某禾对马某避让的行为并不是发生此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二者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马某应当承坦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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