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损害赔偿律师 >> 交通事故 >> 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中两车无碰撞如何认定双方责任?

日期:2018-03-24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277次 [字体: ] 背景色:        

交通事故中两车无碰撞如何认定双方责任?

作者:晏城

案情:

王某驾驶电动车与李某驾驶的轿车同向行驶,李某贴近超车,王某倒地受伤,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用6.6万元。经鉴定,轿车车身表面与电动车车身表面未见相应碰擦痕迹,因此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事故书认定,因无直接证据证明涉案轿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涉案事故成因无法查清。李某所驾驶轿车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因协商未果,王某将李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分歧:

对于本案中王某的医疗费用应由谁赔偿,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因无直接证据证明涉案轿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无法查清王某受伤系由李某导致,应驳回王某的诉请。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驾驶轿车贴近电动车超车,未注意安全距离,对王某的受伤存在过错;王某应急处置不当,也存在一定过失。故王某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不足部分由李某按责任承担。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因此,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根据过错来划分责任。

本案中,虽然两车没有发生碰撞,但李某驾驶轿车贴近电动车超车,未与电动车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李某的违法驾驶行为突然引起王某产生恐惧心理,加上王某应急处置失误而摔伤,王某骑电动车摔倒的原因不以两车是否发生接触为必要条件,李某对王某的受伤存在过错;同时,王某在遇到李某贴近超车,未及时制动减速,也存在处置不当的过失。

综上所述,李某驾驶轿车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王某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偿,超出部分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仍不足部分由李某承担。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