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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员工加班时,以基本工资为基数合理吗

日期:2013-01-12 来源:北京劳动律师网 作者:北京劳动仲裁律师 阅读:105次 [字体: ] 背景色:        

某建行有效规定员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而在计算员工加班时,以基本工资为基数合理吗?

解答:工资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上应当包括绩效工资、奖金、各类补助等。狭义工资仅包括按工龄、职称、职务核定的基本工资,也称为标准工资。单位计算加班、加点工资时,应当以狭义工资作为工资基数,而非将一些不确定的收入作为工资的基数。当然条件较好或者收入颇丰的公司、企业,亦可以广义工资数额作为基数,计算加班、加点工资。所以,商业银行以狭义工资数额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是合理的,应当照此标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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