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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全国各省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助标准(全国统一价)

日期:2016-01-11 来源: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作者: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179次 [字体: ] 背景色:        

2015年度全国各省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助标准(全国统一价)

2015年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4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故工亡事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2014年度的53.91万元提高至57.688万元。

具体计算依据如下: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

3、《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不分地域和各地经济发展差异。

故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8844元/年×20年= 576880元。

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除了可以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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