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通常不会考虑职务升迁或者竞聘上岗的情况是否要重订劳动合同。在一般意义上,职务升迁与竞聘上岗虽然使员工待遇、职位发生变化,但从根本看没有改变员工作为劳动者身份的本质,既然仍是劳动者,是否需重签劳动合同,看来意义不大。
当然,如果行业、企业有规章规定,对于职务升迁、竞聘上岗情况需重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尊重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重签劳动合同。但如果行业、企业均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则无须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亦无权以岗位升迁为由要求与企业重签劳动合同。
![]() |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