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法律制度中,违约责任是极其重要的必不可少的部分。这是因为:如果没有违法责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就成为毫无意义的空谈;如果没有违法责任,合同的履行就失去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合同法也就不成有效的法律制度了。再从司法实践来看,法官审理合同案件,其中最多、最主要的是违约诉讼,亦即违反合同、要求追究违约责任的问题。可见,违约责任是合同法的核心部分。正因为这样,我们学习合同法,应当注意了解违约责任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特别要弄清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而设立的一些新原则、新制度。
违约责任包括哪些主要问题呢?从合同法的理论体系和第七章的条文看,大体包括和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违约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即确定违约责任的法律原则)。(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3)免责事由,包括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和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4)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包括强制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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