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喂养的流浪动物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的饲养人,属于“动物管理人”的范畴,应对其喂养的流浪动物咬伤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案件:周某某、魏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号:(2022)粤0118民初14124号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为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本案中,被告虽陈述咬伤原告的狗系流浪狗,非由其饲养,但是被告长期在固定的地点向该狗喂食,此狗亦长期在被告经营的餐厅内栖息,被告与该流浪狗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饲养关系,被告已经对该狗产生了管理和约束的义务。被告未尽到管理之责,造成原告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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