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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要加配偶名字吗

日期:2022-10-22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房产证要加配偶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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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要加配偶名字吗?这一般是说夫妻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形。

加还是不加,不同的家庭会有不同的考量,基于情感、价值观、法律等多重层面,从而得出不同的答案。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说,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加了子女配偶的名字,会怎么样?分两种情况,即全款买房和贷款买房,当然,在这两种情况中,还要考虑是时间节点,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全款或贷款,婚前还是婚后,都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一、父母全款给子女买房,房产证加子女配偶名字

(一)婚前全款买,婚后加名字

1、房产证是否能加名字?

能加。全款买房加名相对简单,到相关政府行政部门提交资料,办理手续即可。

2、加了名字有用吗?离婚时,房子就是一人一半了吧?

(1) 加了名字有用!但房子不一定是一人一半。

(2)如果不加配偶名字,房子肯定是出资方子女一个人的婚前财产。但房产证只要加了配偶的名字,就会发生设立所有权的效力,均视为夫妻双方共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加名行为视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行为。离婚时,配偶是可以分得一些份额的,但不一定分得一半。

①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该房产,可以协议一人一半。

②如协商不成,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一定是一人一半。法院会基于房屋的合同签订情况、购房款支付情况、税费支付情况等案件事实,比较夫妻双方对房产来源的贡献大小,双方在婚姻中是否有过错,是否共同生活,以及照顾女方、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实践中,有很多这种情况,按20%、80%,或者25%、75%分配,也有其他不同分割的比例,具体案件需要具体分析。

(二)婚后全款买,加名字

1、直接登记在子女和其配偶双方名下

若无其他约定,则该出资应当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是夫妻共同财产。

2、只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

两种观点:

(1)民法典之前是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予,视为其子女个人的财产。因为民法典实施之后,删除了这一司法解释,但也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所以,也有司法实践中沿用这一观点。

(2)但是民法典规定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同时,并未认可登记出资方子女名下的登记行为属于约定,未认可此种情形即可认定属于子女个人财产。因此,也有司法实践认定为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二、父母出首付,贷款买,加子女配偶名字

有很多男生很聪明,也很深情,父母不想加儿媳妇名字,男生悄悄安抚女友,反正房产证在我手里,只有我一个人名字,结婚后,咱俩不要让父母知道,自己拿房产证去把你的名字加上,不就行了吗?这样既不得罪父母,也能深情安抚女友。情商不可谓不高。结婚后,俩人高高兴兴瞒着父母,去加名字了,结果却是加不上。因为贷款没还完,银行不同意。

(一)贷款买房,能不能加配偶名字?

能加,但有两种方法(其实是满足两个条件中的一个)。第一种方法是提前还完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后办理。第二种方法是征得抵押权人(银行)同意增加共有人的书面意见后,才能办理。如果抵押权人(银行)不同意或者不能出具相关同意意见,不动产登记部门不能办理不动产证添加共有人业务。

同上,加了名字后,如果离婚首付部分也不一定是一人一半分割。但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出首付,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不加配偶名字

贷款买房,加配偶名字,需要满足两点,一是还完贷款,二是没还完贷款但必须征得银行的同意才能加。如果没还完贷款,银行也不同意加配偶名字怎么办?

1、没有加名,离婚分割该房产

首付部分属于出资登记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银行不同意加配偶名字,配偶如何把首付部分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1)签订赠予协议,明确约定放弃任意撤销权,避免产权未转移前,赠予方行使任意撤销权。另,避免出现“如果离婚,房子归配偶”这类字眼,因为这将视为《离婚协议》,如果是离婚协议,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视为该协议未生效。

(2)或者签订赠予协议,并到公证机关予以公证,那么,赠予方便不可任意撤销该赠予。

综上,幸福生活自己创造,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加不加配偶名字,法律层面的考量就介绍到这里,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公众号私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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