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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交通事故 >> 责任认定

因车辆机械故障而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日期:2012-03-28 来源:北京交通事故律师网 作者:未知 阅读:253次 [字体: ] 背景色:        

1、机械故障而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三例

事故一2002年4月23日10时 45分,在G205线新桥段,一辆由南京驶往芜湖方向的三峰客车与疾驶而来相向行驶的大型货车相撞,客车上驾乘人员共4人全部丧身,车辆报废,经对该车有关部件进行拆检、分析发现,导致这次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左前轮悬架下摆臂球销裂断,断面上有3/5的面积为陈旧性断痕;左前轮悬架下摆臂球销磨损严重。

事故二2003年9月27日10时30分,一辆桑塔纳2000型轿车由合巢芜高速公路返回途中,行驶在G205线1 338 km+68 m处时,与一辆停驶货车尾部相撞。导致副驾驶座上1人当即死亡,驾驶人重伤,车辆报废的重大交通事故。据驾驶人反映,该车行驶到合巢芜高速公路雍镇段时,发现制动时有时无,停车检查未发现原因,抱着侥幸心理,凑合上路。打算到家后再送到修理厂检修,未想到车没到家,恶性交通事故就发生了。经拆检有关零部件发现:导致这次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该车制动系中与真空增压泵相接的1根真空管上有一长约20 mm、最宽处约1.5 mm的裂缝。在该真空管上有一层较厚的灰尘覆盖,抹去灰尘即可看见此裂缝。

事故三一辆大客车,于2004年10月7日上午10时许,行驶在5313线包子山段转弯时,因方向失控而翻入路边沟中,造成多人受伤。该车2004年6月28日做过二级维护,并在当月30日上线检测合格,到发生事故时已有3个月未进行二级维护。经检查发现该车横拉杆左球销和球销座都磨损严重,尤其是该球销磨损严重超限,已不成形,导致车辆在转弯时,球销滑出,方向失控而翻车。

2、原因分析

从上述几起恶性交通事故中不难发现,它们都是由机械故障引发的,这些机械故障的发生过程都是缓慢的,不是突发性的,而事故的发生却是突发性的。“事故一”的发生是该车虽经多次维修,终因检验不到位而使隐患留于车中所致;“事故二”则是日常维护中的工作未做好,甚至疏忽未做,特别是在故障出现时有时无的先兆时,也未能认真检查,及时送修,而是心存侥幸,凑合上路,忽视了行车必须安全的教训,诱发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事故三”则是车辆在维修中未坚持原则,球销的磨损严重超标,磨损到能滑出的情况,非一日所致,上次二级维护时就应予以更换,在车辆维修中若能坚持原则而不消极等待,把握旧件能不能用的界限,而不是凑合,这次交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3、预防对策

(1)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证车况良好。良好的车辆技术性能是保证安全行驶的基础。除了要建立完善的汽车安全检测制度和基于检测的车辆维修制度外,驾驶人日常应勤于维护车辆,出车前应彻底检查转向系和制动系,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消除隐患,保证车况良好,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行驶。

(2)充分发挥质量检验人员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中的作用。质量检验人员是汽车维修企业中理论紧密联系实际的一个重要岗位,他们是提高车辆维修质量的关键,他们是质量关的守关大将。在汽车维修质量控制中,充分发挥质量检验人员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让他们切实负起责任来,上述几起因机械故障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是不会发生的。首先要加强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把准入关。质量检验人员培训是车辆维修质量得以保障的基础工作之一,它不仅要求质量检验人员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而且要求他们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开展质量检验人员培训前,应由各维修企业选报,行业管理部门应筛选、考察,对符合条件的,热爱质检工作,具有一定故障判断能力,勤钻研和善思考的员工优先培训,而不是把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从未干过汽车修理工作的人员来滥竿充数。其次,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不能一劳永逸,要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和继续培训制度,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质量检验人员不可实行终身制,使他们不仅有使命感还要有危机感。再次是质量检验人员在进行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工作时应公正无私,严格执行行业标准。不得拘私枉法。

(3)坚持合理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制度,严把质量关。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一整套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为交通运输事业提供量大、质高、低耗、安全、舒适的交通工具,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时至今日,仍有相当一部分仍被广泛应用,值得借鉴,如车辆二级维护检验制度、零部件采购入库检验制度、油料查定制度和车辆回场检查制度等。又如三级检验制度能使汽车维修企业掌握汽车维修检验的全过程。另外,车辆回厂检查制度,驾驶人日常维护中的检查、清洗、紧固等都可属于质量检验的范畴,是不可缺少的,它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解险,对车辆的安全运行起一定的保障作用。我们对这些行之有效,既必要又合理的制度应充分利用,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杜绝车祸的发生。

综上所述,机械故障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是有一定先兆的,因此,除了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密切注意交通状况外,还应集中精力,用自己的感官搜获车辆运行中故障发生的先兆信息,一经发现,立即采取相应有力措施,切不可有侥幸心理,凑合上路,以免铸成大错。

4.因车辆故障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遵循下列规则:如果故障是在运行前已经发现,或者故障是在运行中发生,因故障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所有人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车辆所有人有保持车辆状况良好的义务。如果车辆有明显故障因驾驶员没有发现,或者因其未能及时排除而致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有权向其请求赔偿。如果是构造、设计上的问题,驾驶人员无法发现或预料,因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属于机动车的产品质量问题,受害人可以向车辆所有人请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生产厂家请求赔偿,或者向两方当事人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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