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路边被撞发生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案情】
胡某在开车回家路上,因接电话将车辆停放在路边,车轮胎半压白线,李某在不远处同向行驶过来,躲闪未及,车辆撞上了胡某停放路边的车辆,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后胡某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分歧】
对于本案中胡某车辆受损的损失该由谁承担,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由李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理由是李某作为车辆驾驶员,有安全驾驶的义务,应当预见到自己可能撞到停放路边的车辆,却没有提前躲闪或减速。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当由李某和胡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胡某将车辆停放在路边属于违章停车,对此次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自己应承担部分责任;李某驾驶车辆时碰到障碍物未及时减速,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部分的赔偿责任。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该案件中胡某在道路临时停车时,已经妨碍了主干道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增加了其他车辆的危险,属于违规停车,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此次事故中,李某作为驾驶员也有安全驾驶的义务,由于未及时减速,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李某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部分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胡某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应由胡某和李某两人根据过错大小比例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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