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格式合同中有约定“本合同为标准格式合同,手写条款无效”,但该合同后手写添加了两条附加协议,是否有效
答:标准格式合同后添加手写的两条附加协议,若双方均对手写的附加协议签字确认的话,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则应认定为有效,视为对该合同内容的补充或变更,即双方新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