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流产后可以享受休假的待遇吗?
作者:陈丽 邓丽
问:今年我姐姐怀孕3个月不慎流产,医生建议在家休息。向公司请假,公司以工作繁忙为由,不同意休假,并称流产不是正常生产,应坚持上班。我姐姐考虑到自身身体状况,自行休假了半个月,结果被公司扣除了整个月工资。请问,在怀孕期间流产的女职工不能休假吗?
答: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你姐姐有权休假15天。同时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公司应支付你姐姐整月工资,并报销流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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